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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因为公司涉及理财,我是业务员,被抓进看守所满37天后取保候审,还有20天取保候审就满一年了,案件还是没有结案,我应该怎么办?或者我的取保候审满一年了我应该怎么处理?被抓进看守所满37天后取保候审,还是没有结案,或者我的取保候审满一年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0-05-03 09: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适用条件   
    1、正面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 涉嫌诈骗犯罪,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予以取保候审。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固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其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搜索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 确有犯罪事实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一年,到期自动撤销。如果距离被取保候审已经四年了,办案单位没有通知去结案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也没有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说明该案已经撤销了,取保候审也就随之撤销了。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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