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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有过贷款,但现在房地产抵押贷款给别人,银行会封锁我的房子吗?

银行 2020-04-25 03: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 所谓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本公司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放款。1.贷款条件
    (1)房屋可以上市买卖交易。
    (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
    (5)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借款人应提供资料
    (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契税票据。
    (2)房屋的水、电、气及物管票据。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含公章)。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客服进行咨询。
    (2)本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并结合银行政策,为您量身订做贷款品种。
    (3)双方(本公司与借款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4)本公司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场进行评估。
    (5)完成评估之后,本公司做好贷款资料,便通知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确认贷款金额。
    (6)银行进行审批。
    (7)通过银行审批后,本公司会通知借款人到房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8)完成抵押登记后,将房地证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银行便会进行放款。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手续,否则可能在出现纠纷时无法保障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救济。
  •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如果要进行买卖,购房者是要通知银行的,银行同意买卖的,可以提前还贷解除抵押或者办理转按揭,从而实现房屋的买卖。
      具体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再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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