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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四人合伙搞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例不同,但土地系经过法院拍卖取得,四人参与有先后,投资也有先后 ,其中两人在土地拍卖中就有投资,土地还有增值,但因故开发未能完成,只能将土地卖掉,散伙时,是按股份比例分配资产,但其中先投入的两人中有一人认为他有前期投入及无形资产。请问如何办?

房产纠纷 2018-09-01 1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您丈夫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您本人,您孩子以及您丈夫的父母。其次,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不能被继承”。则该股份在参照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财会报表进行折算计出净值后,可以作为股权收益由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可以被继承”。则继承人可以进入公司股东会,参与公司决策。如果符合章程规定条件的众多继承人都要求继承股东资格的,各继承人可以通过股份竞价的方式协调。
  • 投资一家股份公司之后,股东需要对其持有的股份承担相应的义务
  • 合伙股份各占多分通常由合伙人各自商定,合伙人各方当事人协商约定好后签订协议,按照各自的实际出资来划分合伙股份,如三人出资额相等,则出资比例为各占该合伙企业股份的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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