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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4个人合伙开公司,现在其中一个人要退股,然后股份安之前占的比例分摊退股人的比例这个要怎么计算

其他 2018-11-27 03: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第七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第八十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八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你好,股权转让一般要求原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受让股份。 依照原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不能请求公司回购自己所持有的股份的。公司资本的原则资本法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要求公司在存续的期间,应当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允许公司回购股东的股份,将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充实率。按照资本多数的原则,股权的行使按照所持的股份多少来确定表决权。大股东可能会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控制公司权利,禁止公司回购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可能会对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为了实现公司法保护小股东的价值目标,维护小股东的利益,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制度。 新公司法规定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其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资本不会减少,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成为受让出资人在公司的投资。另一种方式是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样就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东的股权后,重新向其他股东转让,使其他股东增加出资。公司维持原有资本;二是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销毁股权证明书,依法办理公司减资手续。
  • 四方协商约定。
  • 您好!1、协商;2、按投资比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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