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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原是私营企业,现在想要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请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是否都需要变更?走什么手续?谢谢!

公司税务 2018-09-01 2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流程: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 变更后的工商执照及复印件,在税务部门填表,有专管员及所在分局(科)盖章,直接办理,要交一定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税务登记简介
  • 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但还没去税务登记的会怎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锐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的,那么在税务机关发现你漏报之日起3日内进行改正,并且税务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罚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说企业逾期还不进行补报改正的,将会受到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2.《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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