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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电缆厂里上班,因效益不好,给我们一部分人放假了,也没有说放假期限,也没有说工资待遇,就叫我们回家等电话,我们可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吗?给我们一部分人放假了,也没有说放假期限,就叫我们回家等电话,我们可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0-05-03 19: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效益不好,给员工放长假,放假期间应该怎样发工资?公司必须支付放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公司停工放假并非是员工的原因,故公司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 退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对方认为和你没有感情,要和你离婚。第二种可能是对方是借婚姻骗取钱财,如果属于这种情况,有可能认定为诈骗,你的财产追回还是有一定的可能性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你的情况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返还彩礼难度很大。
  • 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把工资花完,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开支。那么,应该按照合法支出处理。如果女方属于恶意消费,那么就具有损毁共同财产之嫌。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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