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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问一问,我那时候周转资金不回来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见到能够现钱借款,我也贷了,可是她们工作员说帮我还在许多 分期还款的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她们申请办理的是好几家手机上分期付款,而起贷款利息很高,那时候因为我急着花钱就没有想那么多就借款了,如今有人说它是违反规定的,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我觉得问一问,我那时候周转资金不回来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见到能够现钱借款,我也贷了,可是她们工作员说帮我还在许多 分期还款的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她们申请办理的是好几家手机上分期付款,而起贷款利息很高,那时

离婚 2020-04-17 0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2、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一般先由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给买受人,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分若干次支付价款。因此,为保护出卖人的利益,避免收不回价款的风险,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既保护出卖人利益,又不损及买受人利益的条款。
    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当买受人迟延付款、损害出卖人利益时,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出卖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暂时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即:只有当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后,或者买受人支付价款的金额己达总金额的多少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移转于买受人。
  • p2p借贷属于民间个人借贷的一种,民间个人借贷利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息(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是违法的。
    因此,如果贷款利息高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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