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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本打算去大学搬出帐户,现在在公司的集体帐户里,是城市帐户,家是乡,现在住房帐户是父亲的,请问现在的父亲要把帐户转到我的名下,如果不是,未来将继承,我父亲的财产我继承了使用和出售权?谢谢。

继承 2020-04-21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纳280元的登记费,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无。但条件比较单一,只有属于有继承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直系亲属中,即便是兄弟姐妹,也不能采用继承的方式,只能选择赠与。
    办理赠与,除需缴纳280元的登记费外,还要缴纳3%的契税,千分之三的至千分之四的公证费。
  •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 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遗嘱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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