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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觉得咨询一下2个电动车相碰,我付关键义务,案发十几天后另一方就康复治疗住院了,如今老是说自身没好,来到几个医院门诊就医,如今早已一个多月了,事儿一直托着不处理,我想问一下,她这类一直托着不处理花费我想我会担负吗?有木有有关的法律法规我的赔付范畴你好,我觉得咨询一下2个电动车相碰,我付关键义务,案发十几天后另一方就康复治疗住院了,如今老是说自身没好,来到几个医院门诊就医,如今早已一个多月了,事儿一直托着不处理,我想问一下,她这类一直托着不处理

案件执行 2020-04-22 0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形不属于赔偿的范围:
    (一)与行使司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不予赔偿的其他情形。。
    这里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
  • 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关于撞车后,伤者送入医院后因医疗原因产生的二次伤害的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 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认为另一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所以,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件,而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事故的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当事人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裁决才可了结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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