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016年7月31日,我申请了9000元,9次,1398元一个月的贷款。不是贷款。不是贷款。我有两个,还没有。逾期118天。现在公司要求我总共还11300元。我发了一封律师信说我犯了财务欺诈。我该怎么办?2016年7月31日,我申请了9000元,9次,1398元一个月的贷款。不是贷款。不是贷款。我有两个,还没有。逾期118天。现在公司要求我总共还11300元。我发了一封律师信说我犯了财务欺诈。我该怎么

房产纠纷 2020-04-30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一、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二、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三、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
    (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
    (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 如果房产价值偏低,贷款银行只能根据合同向借款人主张违约责任,但在购房人无能力按时还贷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很难再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银行贷款利益受到损失。这种法律风险的产生,根本原因不是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水平下降,而在于开发商不遵守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对房产价值的承诺。
    在期房交易中,购房人全额向开发商支付了房款,并向银行还贷一定时间后才可能领到现房。如果开发商在房产买卖中对购房人违约,购房人仍须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
    其结果是购房人全额购买了存在质量瑕疵的房产;如果购房人停止向银行按期还贷,则开发商在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又将取得对购房人的追偿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忻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