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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父母商量家庭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我实行家庭暴力吗?

离婚 2020-04-17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提出的离婚,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要注意收集、固定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医院治疗凭证、警察处理记录、证人证言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对于这种情况,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提出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家庭暴力有多种形式,包括常见的身体伤害,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等摧残精神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家暴。
  •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偶尔不能认定家暴,但你可以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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