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伙协议没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而且资本出资比例和份额不一致,合伙协议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2020-04-20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按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人,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会被认定为无效。
  • 既然是合伙协议,属于合同类的一种,那么订立及协议内容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和对合伙协议内容要求的,才能认定合伙协议有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