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2016年11月9号被抓11月18号转刑拘到2017年4月16号出去 何时能够 考驾照月16号出去 何时能够 考驾照?您好,我是2016年11月9号被抓11月18号转刑拘到2017年4月16号出去 何时能够 考驾照?我是2016年11月9号被抓11月18号转刑拘到2017年4月16号出去 何时能够 考驾照月16号出去 何时能够 考驾照?您好,我是2016年11月9号被抓11月18号转刑拘到2017年4月16号

刑事辩护 2020-04-16 0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毒品犯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第37天必须释放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
    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你好:请律师帮忙解决
  • 你好,12月15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