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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的老丈人,今年50几岁,重庆开县人,人体一直非常好,在四川广元打工赚钱。大前天下班了返回住地,吃了晚饭后,忽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去附近药房买来几面药物吃下后没多久,就吐白沫,鼻来血水不仅,终因医治无效身亡。我想问一下大律师,我弟弟老丈人属工伤死亡吗?若是,应当如何理赔?理赔是多少?感谢!我弟弟的老丈人,今年50几岁,重庆开县人,人体一直非常好,在四川广元打工赚钱。大前天下班了返回住地,吃了晚饭后,忽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去附近药房买来几面药物吃下后没多久,就吐白沫,鼻来血水不仅,终因医治

继承 2020-05-01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你好,你这属于提供劳务致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可以要求雇主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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