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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我丈夫和他弟弟还小的时候,我婆婆买了房子,名片上的名字是他哥哥,多年后,他哥哥结婚后,他哥哥买了新房子给他哥哥,她说房子属于我们,现在我们住在这个房子里,要教,如果他哥哥因为他的名字,要抢房子,不是!你好,当我丈夫和他弟弟还小的时候,我婆婆买了房子,名片上的名字是他哥哥,多年后,他哥哥结婚后,他哥哥买了新房子给他哥哥,她说房子属于我们,现在我们住在这个房子里,要教,如果他哥哥因为他的名字,要抢房子

离婚 2020-04-26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赠与,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由此可见,在房屋完成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虽然有合同,但是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拆迁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包括土地和房产二部分补偿给拥有该物权的所有权人。拆迁也分货币拆迁或异地安置。货币拆迁一般会对房产或土地单独计算费用。
    异地安置会按你土地房产面积给予一定补偿后,给出具体面积的安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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