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爸爸妈妈将房屋赠予帮我,随后我加了我的老婆的姓名,如今我和媳妇闹离异,爸爸妈妈能取回房屋吗?

继承 2020-05-02 1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离婚后,房产证是可以加入对方的名字。
    离婚前产权证两个名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房产证两个名字属于按份共有,可以在加名前约定各自份额多少。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以下: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子女结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因此,这部分房屋或出资应属于夫或妻个人财产,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2)、子女结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屋或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若没有特别的书面明确约定,该赠与房屋应当认定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畴。
    如果没有书面证明是可以分割的。
  • 父母拆迁后所得的房子在办理房产证时写女儿的名字,不会变成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产赠予是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的给予他人的行为,接受赠予的人由赠予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限制,房产赠予可以附条件,房产赠予是在赠予人生前将自己财产给予他人并办理实际交付生效。
    房产继承是被继承人将自己的房产以遗嘱的形式决定给予其继承人的行为,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享有继承权,
    赠予的房屋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即在交付之前赠予人可以撤消赠予,交付后不得撤消。
    继承的房屋如果被继承人修改遗嘱的或变更遗嘱的,由新的继承人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遗嘱继承房屋产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兴安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您好我爸爸妈妈将房屋赠予帮我,随后我加了我的老婆的姓名,如今我和媳妇闹离异,爸爸妈妈能取回房屋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