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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年底我买了一套商铺, 2020年2月份早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 但原屋主与现租赁户的租赁协议是三年, 要到以后6月份期满, 房租每一年交, 那时候购房是并我也不知道是三年的合同书, 我与商家签的合同书是2020年6月底拿房, 假如现租赁户仍要租约, 我该怎么做? 希望按合同书2020年6月底取得房屋。您好,去年年底我买了一套商铺, 2020年2月份早已取得了不动产权证, 但原屋主与现租赁户的租赁协议是三年, 要到以后6月份期满, 房租每一年交, 那时候购房是并我也不知道是三年的合同书, 我与商家签

合同纠纷 2020-04-24 1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因为开发商并没有完全取得住宅用土地使用权,自然也不会拿到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同时,因为属于非法建筑,也不会得到规划许可,造成了住户不能正常的采光、通风等问题。购房户购房后今后也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其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这样的购房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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