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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是一个二年级的女孩,和一个同学跑步,学校的地板很轻,我的孩子摔倒了,孩子摔倒了,孩子的父母说孩子去了北京后,考试说孩子的胳膊脱臼和骨折了,现在让我全部负责,索赔3万元,这件事和我有直接的关系?还是学校有主要责任?赔偿有规定?孩子在学校里有事故外国保险。我的孩子是一个二年级的女孩,和一个同学跑步,学校的地板很轻,我的孩子摔倒了,孩子摔倒了,孩子的父母说孩子去了北京后,考试说孩子的胳膊脱臼和骨折了,现在让我全部负责,索赔3万元,这件事和我有直接的关系?

保险纠纷 2020-04-25 02: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进行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承担。
  • 对于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应该收集好具体的证据(包括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经过多次文明讨债仍然不得的时候,债权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决债务人限期归还欠款、履行还款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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