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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父亲的家被分给了两个儿子,不动产证明书还是父亲的名字。 现在父亲有权收回再分配吗?

继承 2020-04-24 0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所有,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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