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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工地工作时摔伤,在法院起诉,鉴定结果到了,九级障碍,工地应该赔偿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0-05-06 1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九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 如果有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如果找不到借款人或者找到借款人后对方不应诉,则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直接的法律后果就是其放弃抗辩权利,此时己方胜诉拿回借款的机率更大。
    是否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根据自身需要,律师费用自行协商。当然,如果可以自行解决诉讼事务不委托律师也是可以的。
    要开几次庭取决于法官是否查清了案件事实,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则上开一次庭即可结案。
  • 对于工伤,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
    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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