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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楼房顶层生活阳台(购房时赠予的隔楼)是否算公共总面积生活阳台漏水检修可不可应用维修基金归属管?物业管理处承担检修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0-04-27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具体分析漏水的原因,举个例子,如果楼上发生漏水事故,可以与楼上业主协商或通过物业、居委会等协调解决,查明漏水原因,然后商讨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你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诉讼来解决
  • 你好
    1、不可以

    2、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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