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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企业的一个小小的公司股东,未缴注册资金,如今想撤出,行吗?应该怎么办?假如出让股份给别的控股股东无人接听应该怎么办?

公司企业 2020-04-29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未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但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基于公司控股权之争往往规定了这种限制。
    从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理解,对于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完全属于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事情,如果股东们基于风险防范和股权结构的考虑,通过章程限制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条件,规定公司内部转让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的优先购买权,法律应当允许。
    新《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
  • 您好,因您陈述的事情过于简略,根据您的描述,初步做出如下判断供您参考。目前公司的出资都是认缴,您要看之前您们之间签订的出资协议中关于实缴出资的时间是如何约定的。其次,如果债权人在主张债务的时候,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出资的。
  • 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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