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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买盆友的房屋,房屋行为主体早已盖好,便是还没有交钥匙 和我房地产商签署的买房合同上面,笔写了两字,质押。历经询问,盆友说这一房屋是他借款给承包人,承包人和房地产商给他们开的借款合同,因此上面写了质押两字。我想咨询律师,那样的房屋能够 购买吗?我准备买盆友的房屋,房屋行为主体早已盖好,便是还没有交钥匙 和我房地产商签署的买房合同上面,笔写了两字,质押。历经询问,盆友说这一房屋是他借款给承包人,承包人和房地产商给他们开的借款合同,因此上面写了

房产纠纷 2020-04-27 0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对于房子抵押,借款人(抵押人)自然条件为:
      1 、 年龄在 18-60 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信用良好的中国公民;
      2 、 在中国境内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 且有固定详细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3 、 能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未婚或离婚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未(再)婚证明或个人出具的具结保证书。
  • 你租赁公司的车,对车辆是没有处分权的,非法抵押是诈骗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涉嫌诈骗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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