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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抵押权人那里买了一栋房子,他带我去开发商的合同,原合同开发商拿回了,但是抵押权人给我写了一张收据。但是我听说人们说收据必须来自开发商,还有一章,只有一份合同,请问未来拆除能否有什么用处。

债权债务 2020-03-30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建议:您和出租人一起找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不成的,或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最好协商解决。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开发商拆迁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户怎样同开发商谈判?首先,你需要“认清自我”。自己的房子有证吗?合法吗?如果没有,是祖屋吗?在和开发商谈判之前,你第一位要做的就是知道自己的房屋是不是属于自己,是不是合法拥有。
    这就好像做买卖,他来买咱们东西,但是咱得知道这个东西是不是咱得,咱能不能卖。
    其次,你更要“了解对手”。在开发商取得该项目用地之前,需要办理一大堆手续,总体来说就是国家承认他这个项目的手续、国家同意他用地的手续、国家同意他拆迁的手续等等。
    法律为了保障咱们的利益,规定了公示公告的办法,不是他办了这些手续我们都不知道,只是我们没有去了解或者不知道怎么了解。当你了解了他们的项目内容、用地合法性等信息后,你才有足够的谈判筹码。
    再次,你总是需要一点谈判技巧。这场谈判或者一方惨败出场,或者双赢结束。我们都希望是后者,但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开发商想用最低的成本拆咱们的房子;咱们想用这套房子拿到最多的利益。
    我们还拿买东西讨价还价打比方:他想少花钱,你想多要价,你怎么能要到价呢?一是咱得货好,二是他有问题。所以,你的谈判就是说他有问题,你不愿意卖地,最后实在是不情愿,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拥护政府政策才同意拆迁。
    这时就涉及一个关键问题——价格。
    最后,你要对拆迁价格心里有数。现在的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照市场价格,但是千万不要用你附近最高的商品房价格要求,那样你的谈判基本要泡汤。
    另外,你还可以考虑多套补偿方案,比如全部货币补偿、全部产权安置、货币补偿和产权安置各半;当然还有其他补偿方法,比如农村的危房改造项目、承包相关工程;如果开发商和政府关系不错,还能为你提供很多便利,比如给孩子落户口,给老两口上低保等。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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