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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门市经营商,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五年租赁合同,仅一年多时间。因为商场中心需要升级并由另一个房地产接管它将是商场所有商店的统一翻修。这些房产将补偿我们在市场上的三个月损失,并继续经营。因为化妆品店,想知道三个月补偿。我是一家门市经营商,与房东签订了一份五年租赁合同,仅一年多时间。因为商场中心需要升级并由另一个房地产接管它将是商场所有商店的统一翻修。这些房产将补偿我们在市场上的三个月损失,并继续经营。因为化妆品店,

房产纠纷 2020-05-03 09: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您与饭店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可以由租客赔偿,
    3、因为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双方都有解约权,饭店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4、如果饭店对房屋保管不当,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 违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违约金有可能过高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可通过诉讼解决,违约金不得高于租金的百分之三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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