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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的房子是要拆除的,房子搬走了,但是还有房子在里面,如果房子在这个隔断之后打开(房子里也有房子)可以分成房子吗?

合同纠纷 2020-05-07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通常来说,外地户口的人员,拆迁时是没有过渡安置费补偿的:
    1、因为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拆迁房屋的过渡“费”:是指当地在拆迁期间,拆迁征管方对于房屋被拆迁人的“居住权”受到影响时,而给予的补偿;
    3、而当事人在户口登记地,是享有居住权的,本人的户口不在本地而房屋拆迁的,对当事人居住权没有影响,所以不会给予该补偿。
    4、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具体咨询拆、迁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有产证的房屋属于私房,你有权继承遗产,协商不成可诉讼主张继承遗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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