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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工程承包工作,今年3月因资金紧张,在本市A担保公司看到广告,可以用房产证抵押担保贷款。于是找到了公司老板A先生,A看了我的房产证,先是说可以通过银行借到钱,后A经咨询,银行方面没有办法。于是A找了B担保公司,B担保公司的经办人员也来我家看过房子,看过房产证、土地证等,也询问我要借多少钱?借了做什么用?我说做工程,那么B公司要求我提供工程承包合同。过了一些天,A告诉我已经谈好,通知我办理签字手续。临去办证中心签署合同的时候,A告诉我,B公司不同意直接借钱给我,要借给他,通过他,再把钱给我。和我说的时候,我根本没时间考虑,因为办理时间也很长了,资金更是紧张。就这样,本来应该是我借钱,A提供担保,B作为出借人的,公证合同上却成了,我用房产做抵押担保,B出借人,A是借款人。合同签了以后,B公司通过某个人账户汇款至A个人账户,我向A催要钱,一直未果。过了一个多月,A手机关机,人也找不到了。 请问各位律师,本来是我用房产证抵押借款,结果我房子抵押了,钱没借到。那么,我该如何采取行动,来保障我自身的权益呢?谢谢,麻烦各位了。非常感谢!

抵押担保 2018-09-03 14: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房子抵押贷款的条件,然后准备好需要的申请资料就可以。
    一、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用于购房的,还须满足我国境外人士购房有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6、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 欠债方如果不能解决问题而担保公司财产能够偿还贷款,就要用该公司本身的财产偿还贷款,银行可以起诉该借款公司及担保公司,要求以公司财产偿还贷款,根据公司法,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院宣判后可以强制执行部分或全部财产偿还贷款。
    如果借款企业完全丧失偿债能力,担保条款执行后也不能完全解决债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要求清算该企业,以破产财产偿还债务,该该债权在破产债权中属于普通债权 。
  •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所需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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