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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性退休者离婚多年,患脑血栓偏瘫。 因为男子免除了抚养义务,男子被社区带到养老院。 但是,男性每月退休的工资只有1500元,不能支付养老院的每月护理费。 现在养老院看护男性。 男性能否就养老院和死后抚恤金的葬礼费与养老院达成遗赠协议?一名男性退休者离婚多年,患脑血栓偏瘫。 因为男子免除了抚养义务,男子被社区带到养老院。 但是,男性每月退休的工资只有1500元,不能支付养老院的每月护理费。 现在养老院看护男性。 男性能否就养老院和死

离婚 2020-05-02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遗赠扶养协议已经签订即发生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可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内部效力和对其他人的外部效力。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部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富有义务,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  
    1、扶养人的义务  扶养人的义务就是在受扶养人生前扶养受扶养人,在受扶养人死后安葬受扶养人。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未解除协议的,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经遗赠人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对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受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缺乏照料状况的扶养人,人民法院也可以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受扶养人的义务  受扶养人的义务是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但不的处分。受扶养人擅自处分财产,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利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得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外部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为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处理的,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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