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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说,工作暂停一个多月,工资只有10天以上,不在正常工作之前,并停止了社会保障,没有给我任何补偿,离职程序和失业程序没有完成,只签了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劳动合同,应该做什么?

劳动纠纷 2020-05-04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要看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腰椎伤情而定。不是拍片出现腰椎问题就能当作工伤要看具体情况。
  • 同樊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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