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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和我丈夫一起去婚前的房子,合同都是他自己的,现在结婚后,你能不能加个名字?我想做公证,证明我们一半有效?

综合法律 2020-05-05 1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有你的名字就有你的份额,能分到多少要看具体情况。如需法律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房产证上加了名字能分到。你是产权人,有权主张分割,可能不会均分。。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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