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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于2013年因病症而过世,家里有我(大女儿)我妈妈、我爷爷、还有我亲妹妹、但我妹的户口迁移到其他地区来到我想问一下她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05-05 06: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不必一定要迁至抚养人名下。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迁至抚养人名下。您说的问题其实是随父或随母后的问题。
    二,离婚后户籍问题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只分户。一种是离婚一方把户口迁出至新的户籍所在地。
    三,如果是前一种,离婚了户籍仍在原地,孩子跟谁,迁不迁意义不大。
    如果是后一种,一方迁出到新的户籍所在地,孩子被判由这一方抚养,户口跟着抚养人的话在入学等方面会少很多麻烦。
  • 不能简单以权利观点,处理离异后子女的更名和户口迁移。

    一、离婚后的子女更名,其权利问题很复杂。如果子女已满10周岁,必须征得子女的同意,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无须离异的父母双方均同意),到公安户籍部门更名。
    成年人更名,需要本人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
    二、离婚后,子女户口是否可以迁往任何一方,关键问题是看子女归谁来抚养。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仍然是他们的父母。但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子女的教育、成长、监护,无疑更为有利。
    因此,离异子女的户口,是可以随着其抚养人的地位而确定的。  
    最妥当的办法是通过离异双方协商解决。原则是如何做才能让子女更受益。
  • 如果父母留下了遗嘱不让女儿继承:女儿不能再继承。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指定让其他人继承、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走法定继承时,出嫁的女儿和儿子有相同的继承权。女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在处理已经出嫁的女儿的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继承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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