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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毕业之前我和吉林省某设计院签订了就业协议,协议上说服务期为五年,否则交违约金2000元。2003年7月去上班,档案和户口也转到该单位,领导开会说如果违约将永远扣留档案。之后没有和单位签劳动合同。后来发现单位效益不是很好,就想离开。2004年8月没有给单位领导打招呼就私自离开了单位,然后通过电话告诉了人事处。也没有书面写辞职报告。现已过去1年多了,我现在在西安,也想把档案调回西安,我给人事部打过几次电话,人事部征求单位领导意见,领导坚持按刚进单位开会时说的扣留档案。需要说明几点:1.我在离开时是谎称家里有事,然后离开,回西安后通过电话告诉人事处。没有任何书面东西。2.我通知人事处我要辞职以后,人事处已经收回了我的医疗保险证,并停止交费。3.进入单位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毕业时签的一份就业协议书。4.我的身份证仍是原来学校的身份证。

劳动纠纷 2018-09-03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步骤如下:
    一、劳动者在维护权益时,去劳动仲裁进行申请,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是,需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合同,那么毫无疑问,仲裁委员会直接就受理。但是大部分的公司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首先就需要先准备以下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转账记录
    2.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有会更好)
    3.考勤记录
    4.同事的证人证言
    5.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6.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装、工作卡等。
  •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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