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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聘到公司,跟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不久,公司要我去海外培训,就又跟我签定了一份培训合同,我也同意了。但是由于签证的原因,最终没有参加培训。后来我仔细看了2份合同,发现在违约金方面有异议。我向公司提出来,并且公司更改了合同,将劳动合同上面的违约金划了条横线。现在只有培训合同上面写有违约金额。培训合同上面有一条款说: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限是3年,我现在在这里干了有1年半了。

合同纠纷 2018-09-03 2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试用期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承担,一般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
  •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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