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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上月去世了. 留下一份公证书, 把她名下的福利购买房公证给了我,[指奶奶去世后] 公证书写的是遗赠, 听父亲说这房是爷爷去世一年以后才买的,房产证写的是我奶奶自己的名子 ,[爷爷96年去世的, 97年买的房], 我想办理过户,[我已年满20岁]. 可房产证在我叔手里, 他不想给我,我不想和他上法庭, 那样太麻烦, 因为奶奶不想把房子留给他, 才做的公证, 也没告诉他这件事, 请教律师我可不可以不告诉他然后再挂失房产证, 然后再过户,我这样做行吗? 听说还有个有效期三个月, 过了就是自动放弃继承, 请教律师我如何能在最短时间解决好这件事.我叔叔有没有继承房子的权力, 奶奶的这份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子能属于谁? 急需帮助. 谢谢......

继承 2018-09-04 0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法》相关规定第五条 【继承方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 【继承和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如果是独子,没有遗嘱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继承,属于夫妻共有,你应当分得。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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