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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房产的问题,老人去世前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两个子女中的一个。现在老人过世,但留下的房子的产权名字是老人的但现在要转户是否还是需要两个子女的签字才行?

继承 2018-09-04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留下遗嘱,财产怎么继承?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一般由继承人均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权证印花税
    公证费=房屋评估价值*2%。
    1、因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
    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 一,不是,户口和房产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房产的共有人,而户口可以随迁到房产上,也可以不迁。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一)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二)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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