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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老宅 我爷爷申请的房基地 我有两个叔叔 一个姑姑 我爷爷申请房基地时 身体已经有病 只有我父亲一人有工作 两个叔叔还在上学 父亲和爷爷操持盖房一切事物 并借有债务 一年后爷爷去世 第二年奶奶去世 我二叔结婚后10年左右又与二婶离婚 将孩子判与婶婶并将两间老房判与婶婶 但当时我父亲并没有分家 93年左右我父亲申请了两块房基地(我还有一个哥哥)2010年我的二婶将我的父亲告上法庭以孩子(我二叔的孩子)已满18周岁要翻盖老房将我家的两间正房拆掉 请问我爷爷的老房我们还可以要回来吗 (我的三叔一直在外地工作 我的二叔离婚后觉得没有脸见亲戚朋友了 一直没有回来过)我父亲没有意思要那两间房 就想在我二叔老时回来好有个住处

继承 2018-09-04 13: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清偿债务仅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 有遗嘱按遗嘱分配遗产,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分家单是生前处分财产,已经分割过户到子女名下财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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