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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负债,难道不是过失一方需要承担更多债务吗?

劳动纠纷 2020-05-19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如有需要可联系律师为你处理。
  •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婚前贷款,婚后无义务一起承担责任。
    2、婚前财产所产生的贷款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有偿还义务。当然,夫妻另一方自愿代为偿还的除外。
    《婚姻法》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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