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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借款纠纷案件,我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接到人民法院立案通知书都三个月了,人民法院以找不着被告,法院传票一直送到不上,人民法院都不公告送达,我该怎么做,有哪些单位监管人民法院的工作中?

诉讼 2020-05-20 17: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因此关于债务追讨起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关于传票送达可以依照上述各中规定进行。

  • 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借贷关系,借条是证据之王,如果有借条,内容清晰完整,胜诉概率是100%!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起诉可以通过公告缺席判决方式判下来,后期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过程中一方缺席的,不影响案件的进行。原告缺席的,法院有权裁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被告缺席的,法院有权根据查明的事实缺席判决。
    3.如果是子女抚养的问题,则通常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确定,从而最终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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