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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一个从吉林来沈阳打工的学生~从2004年3月份被学校分来~在同年6月份签下了合同(合同4年,还没有保险)公司向我们要了5000元钱的押金!今年8月我就要回家学习了可公司一点钱都不给我返!你们可要给我出出主意啊~``` 谢谢你们了 (对了合同是到2008年2月末到期。

保险纠纷 2018-09-04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 1、合同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直接证明合同履行情况,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的,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争议事实及相应的诉讼请求。涉及证明收付款情况的,需要向法院提交收据、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现金支付的,需要提交现金交易过程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双方得依合同约定,各自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合同只是确定了权利存在的可能性,无法证明合同的履行情况。除非合同本身未被履行。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
    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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