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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岳父在武汉xxx公司服务已有22年之久,其中从1984年--1995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1995年6月31日开始签订5年期合同,一共签到2005年6月31日,但在2005年的体检中发现,我的岳父患有甲肝,属传染性疾病,公司让岳父在家中治疗,当时公司分文未出,岳父自己想办法一直在极积的治疗,但到今年一直都不能全愈,医生只能证明可以从事比较轻巧的工作,岳父也多次去公司协商,要求给自己换个工作(做什么都可以),但公司一直不理不睬,均没有结果! 从2005年到2007年,岳父一直在家中治疗,没有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承诺可以报销80%的医疗费用,在实际中却没有拿出一分钱。在2007年6月,武汉长江船务公司又突然单方面告之:要求我的岳父一次性买断,其中养老保险10440元,生活费的赔付是22年共计40000元,全部买断金额是:5万元。而且规定必需在2007年12月底办理完手续。

劳动纠纷 2018-09-04 2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 未签定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您好!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劳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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