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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不久过世,家中有一套房地产,房本写的就是我爸爸的姓名,由于我爸爸死前沒有立过遗书,因此这套房地产应当我来妈妈,我弟弟与我(我爸爸就们两个孩子,我爸爸的爸爸妈妈也早已去世)承继,对不对?大家三人各占市场份额多少钱?如今我妈妈规定我和侄子舍弃继承权,我不想舍弃,法律法规适用我的做法吗你好,我爸爸不久过世,家中有一套房地产,房本写的就是我爸爸的姓名,由于我爸爸死前沒有立过遗书,因此这套房地产应当我来妈妈,我弟弟与我(我爸爸就们两个孩子,我爸爸的爸爸妈妈也早已去世)承继,对不对?大家

继承 2020-05-28 17: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因继承取得的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家中独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在继承开始时就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如果其欲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将该房产转让、赠与给他人,那么必须先办理其为该房产所有人的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 哥哥的遗产,排除留有遗嘱,弟弟没有继承权,应当让哥哥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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