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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做了一个月的生意,现在我申请离开,领导也同意了,但是我要走过程序!让我工作几天直到年底!我要早点回去工作,年后再回来,因为我很匆忙!那我就说我要不用付薪了。

劳动纠纷 2020-05-26 20: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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