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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工作,合同直到2015年6月,没有合同,但现在仍在工作,我想跳到其他医院工作,我能直接去吗?或者提前一个月告诉医院?如果医院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0-05-27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交管部门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的十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跟交警沟通一下。如果医院已经开了出院通知,而对方还不愿出院的,该扩大的损失你不需要负责。
  • 讹诈你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人拿自己的健康、生命住在医院,建议协商不成,可由受害人通过诉讼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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