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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去世了,有一所房子,养了我妹妹13岁,但是没有礼物支持协议,构成了一种关系?姐姐有继承权吗?如果没有,我妈妈能继承多少?因为我的力量,我能要求更多的继承吗?没有继承顺序,首先谢谢你?

继承 2020-05-27 1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转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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