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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下落不明,抵押责任担保人仍在那里。法院裁定借款人将返回,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我已经申请保全了三套担保房屋。这三套房屋未偿还抵押贷款,在银行抵押贷款。法院能把它拍卖回我吗?程序是什么?谢谢!

银行 2020-05-24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抵押物拍卖受偿是抵押权实行最为普遍的方式。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通过协议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的,属于任意拍卖;而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就抵押权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拍卖抵押财产的,则为强制拍卖。
    之所以要实施拍卖,是因为以拍卖的方式实现抵押权具有较多优点,因为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卖标的物,因此,拍卖的成交价格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拍卖财产的价值,既有利于维护抵押人的利益,也能充分发挥抵押财产对债权的担保功能,从而维护抵押权人的利益。
  • 作为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执行时的工资和存款会被执行。这是连带责任担保的责任承担形式。
  •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因故还不了债务,担保人要负责偿还。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找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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