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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村里的宅基地上建的,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是我父亲。2008年我父亲过世,家里人都同意将宅基地和房产给我。但我自从上学户口就从家里转出,已经是非农业。我自己也在网上查了,非农业户口不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可以继承我父亲的房产。所以我想请问:1、如果我继承了我父亲的房产,房产证是否能用我的名字呢?2、继承了我父亲的房产以后能把原来的旧房推倒重建吗?3、如果不能以我的名义建房,能否以我父亲的名义申请旧房重建,重建之后再将房产过户给我?4、如果上述方法都不行,有什么别的办法吗?比如先过户给我母亲,建好房子之后再把房产过户给我行吗?5、房产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是不同的人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5 13: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
    双方在房屋交易合同签订三十日过后,持房地产有效证明和本身有效身份证明、转让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生气,并且申报成交价格。这个国家好算税。
    房地产有关部门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生情书的书面答复。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产核实还有现场评估。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证明单。
    (办理上述所有过户手续过后,双方当事人应该领取房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以重新申请在宅基地建房为例
    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材料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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