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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1年购买了梅城某单位的二手房改房,原房主于1996年工作调动到深圳,房由单位收回分给另一职工,房产证没过户,又卖给我,当时去做了公证。现在因为找不到原房产证的房主,【即调往深圳的职工】,现在房子过户不了。房产局要有原产权人有公证的委托书,问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办房产证过户?

房产纠纷 2018-09-05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房产证办理过户所需时间:
    材料都没有问题的话,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之后,会有一个回 执单,一定要在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
    税金交清以后就在那里排队等着去拿新房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自登记 受理后次日起)。
  • 《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内容为: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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