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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房子拆迁了,给了他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名额,他想转让给我,咨询好像没有土地证,想问问能不能签个什么协议公证能有法律效力的东西。在网上看了下面这个案例,不知道我能不能也签这种附生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案例:摘自《青岛早报》:于先生咨询:朋友因房屋拆迁而购得一套经济适用房,因另有住房,朋友便与于先生约定,由于先生先付一笔资金,五年之后在房屋符合上市条件时,将该房屋转让给他,如任何一方反悔,毁约方则向守约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于先生想知道,这样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置业顾问》为您解答:按照有关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购买房屋不到五年内,朋友与于先生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如果合同仅是约定双方在五年后办理过户,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合同约定房屋在具备上市条件后才生效,该合同则被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房屋具备上市条件后,双方才开始履行合同义务,附生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为有效合同。

房产纠纷 2018-09-05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 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amp;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amp;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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