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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套住房,是03年姥姥给我的,但是此房是房管局的房子属公房,当时已办理过户手续,先此房屋的住房协议书上是我的名字,但是现在姥姥又想反悔,想把房子再改成自已的名字.请问如果姥姥起诉我,我的胜诉的把握有多大!谢谢!请您尽快答复我

继承 2018-09-06 0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未过户,卖家反悔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通过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保护你的权益。所谓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经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的损害。
      
    2、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以与卖家约定向登记机关进行预告登记,该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和限制原物权所有人的效力,效力期间为三个月,期间的起点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若自己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 房屋过户收费标准:
    一、如果没有通过中介交易,所需费用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
    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
    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
    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
    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
    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看那个中介怎么要,一般几百块。馨窝网为您解答
  • ;  房屋产权交换的办理  首先房屋产权交换双方要共同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配图时需查验双方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双方签订的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产权交换的流程  到登记窗口提交: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房屋交换协议(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协议须公证)办理登记手续。  房屋产权交换的费用  同时房屋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如果是住宅的,交换双方各须交纳3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80元∕证(套)的房产登记费,是房改房且首次上市交易的,交易费双方各100元∕套。  如果是非住宅的,交换双方须交纳20元∕证的配图资料费、5元∕平方米的房产交易手续费和550元∕件的房产登记费。  自登记受理次日起10个工作日后双方到发证窗口凭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收据和双方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交换协议办理领取手续(双方交纳登记税费),待所有税费交纳后再前往发证窗口签字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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