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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12月8日与金世纪房产开发公司口头协商,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一次性付清了购房款及其各种税费共计21万元,但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有购房款的缴款收据。金世纪方房产公司也把此套房屋的钥匙交给了我,我随即进行了装修,现已装修完毕。可是,我后来才知道,此套房屋开发商在我之前已经与另外的人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此合同已到房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他也缴清了购房款的)。于是我找到了原来购买此房的人,经协商,他同意将此套房屋转让给我并且价格不变,但开发商现在觉得卖我的价格低了,不愿意与我签订购房合同,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怎样去处理这件事?急盼回复。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9-06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转让房产税费介绍如下公司房屋转让给个人所有的行为是“二手房”转让,按“销售不动产”征税,产生的税有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  1 、契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买受人(买方)。计算公式为:应纳契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适用税率  
    2、印花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买卖双方。计算公式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这是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的。  
    3、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5%  
    4、营业税及附征 单位和个人出售“二手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分别按照营业税额的7%、3%、2%征收的  
    5、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按照规定的税率征收的。增值额=本次房屋转让成交价 -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由评估价格和其他扣除项目组成。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 公司购买房产的税费其中一种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 公司房产过户给个人是没有减免政策的,只有做买卖形式是交税最少的交易方式。
    一、税费征收标准
    1、买方契税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总价*1%,90-144平米(套内120):总价*
    1.5%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宅:总价*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2014年5月起,重庆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卖方企业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3、卖方营业税及附加普通住宅:总价*
    5.6%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总价*
    0.05%
    5、土地增值税:单位纳税人转让房产:普通住宅为5%;别墅一类的非普通住宅及车库为6%;而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车库除外)为8%。同时个人纳税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为6%。
    二、交易费征收标准
    1、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各3元*建面
    2、交易登记费:80元
    3、权证印花:5元
    4、国土工本及制图:
    90.8元
    三、其它如土地性质为“划拨”,则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土地级别系数*建面,土地级别系数在国土局查询。关于公司名下房产过户税费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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